在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0日的清晨,葡萄牙足球协会的纪律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一份长达28页的详细判决书,裁定著名球员C罗因于9月30日欧国联与丹麦的比赛前主动退出国家队集训,受到30天禁赛及255欧元罚款的处罚。此文件不仅逐一列举了C罗在国家队集训期间的违规行为,也记录了他对事件的认错态度,以及他为减轻处罚而提出的理由,充分展示了整个处罚程序的严谨性和全面性。
该判决书的核心摘要如下:第一,代表国家参与队伍活动不仅是球员的选择,更是一种根据体育法赋予的义务。第二,若球员在比赛前没有正当理由缺席国家队的活动,并在随后的日子里缺席两场欧国联小组赛,则属于根据RDFPF第160条第1款所规定的违纪行为。第三,在确认其无前科的情况下,C罗的认罪态度以及减轻情节的考量,使得处罚的幅度分别减少至8天到45天的停赛和1.25到2.5个UC(葡萄牙罚金单位)。
进一步分析,判决书明确了对C罗有利的情节,即其对足球事业的巨大贡献和获得的多项荣誉,其中包括他五次获得金球奖,被评为世纪最佳球员,以及获授其他重要勋章。这一系列傲人的成就无疑在减轻处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。 球友
然而,判决书也指出了一些加重处罚的必要因素,比如该事件在公共媒体上的广泛传播,这使得C罗作为国家队的队长,必须在言行上表现出更强的自我约束。同时,在足球界,他的身份使他成为众多运动员的榜样,而其行为显然设立了负面的示范。再者,C罗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退出集训,缺席了关键的比赛,显然显示出其对职责的忽视。
在综合考量全部相关因素后,纪律委员会最终决定对C罗处以高于适用幅度中点的停赛处罚,并附以最高幅度的罚款以示警告。根据《葡萄牙足协纪律条例》第216和229条款,葡萄牙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过全体会议审议,做出了上述明确裁决。
接下来是判决的详细报告:在2023年10月9日,葡萄牙足协纪律委员会启动了对C罗的纪律程序,旨在查明他于10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举报的情况是否构成了纪律违纪。举报中指出,C罗在被征召进入国家队后,于哥本哈根集训期间,突然停止了对国家队的正常参与,并在赛前离队。足协也对这一情况做出了公开确认。基于这一紧迫性,纪律委员会依据RDFPF第222条第1款e)项进行了初步裁决,决定对C罗实施为期20天的非自动预防性停赛。 球友
起诉书进一步指控C罗在国家队集训期间于2023年9月30日离队,并不参加与丹麦的比赛前的训练和集体晚宴。C罗的离队行为是他自主决定的,且未提前向国家队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其原因。尽管他作为球队的核心球员,进而在被征召的期间内,在没有对外说明意图的情况下,选择离开。起诉书中明确指出,C罗的这一行为违反了RDFPF第160条第1款,构成了对国家队活动的缺席或放弃行为。



